關於保險:
保險員提供給我的是   安達產物海外旅行綜合保險


若選 9天 / 500身故 / 20萬傷害醫療 / 20萬突發疾病 / + 旅遊不便
則為 736 元
若選 9天 / 500萬身故 / 10萬傷害醫療 / 10萬突發疾病 / +旅遊不便
則為 662 元
 
若選 17天 / 500身故 / 20萬傷害醫療 / 20萬突發疾病 / + 旅遊不便
則為 982 元
若選 17天 / 500萬身故 / 10萬傷害醫療 / 10萬突發疾病 / +旅遊不便
則為 878 元
 


重點整理如下
海外突發疾病的給付包含門診及住院,
(住院費用上限為保險金額之10%,門診費用上限為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之千分之六)
不同地區之海外突發疾病醫療費用限額:
美加→200%歐洲→150%紐澳→150%
日本→150%其他→100%
(EX:投保旅行險1000萬,意外醫療100萬,海外突發疾病100萬,因意外造成之門診及住院費用,只要在100萬以內,可憑收據實支實付;因海外突發疾病造成之住院費用,一樣是100萬以內實支實付,若地區不同,再乘以上列之比例;海外突發疾病之門診則為每次6000元內實支實付。)


攀岩潛水溯溪不在不保活動內,
只有像是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技表演等的競賽或表演&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才不保。


至於旅行不便險的內容則包括:


1.旅程取消(a.行程開始前30日內,被保險人、親屬或同行夥伴死亡或遭受重大傷病者。b.行程開始前30日內,被保險人擔任訴訟之證人或接受強檢疫。c.行程開始前7日內,被保險人預定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受僱人罷工,或預定前往之地點發生傳染病、暴動或民眾騷擾。d.被保險人或同行夥伴之住所及其內之動產,於行程開始前7日內,因火災、洪水、地震、颱風或其他天災毁損,且損失金額超過25萬元者。)


2.旅程縮短保險(a.被保險人或同行夥伴死亡、遭受重大傷病或被人劫持。b.親屬或合夥人死亡或遭受重大傷病。c.被保險人預定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受僱人罷工,預定前往之地點發生無法預料之傳染病、暴動、民眾騷擾或天災。)


3.旅行文件損失(旅行文件或交通工具票證被強盜、搶奪、竊盜或遺失時,重置該文件所需之費用。)


4.旅程延誤(因天氣惡劣、機械故障、天災、被人劫持或該交通工具業者之受僱人罷工或工運活動,致出發時間延誤6小時以上者,每滿6小時給付台幣1500元。)


5.行李損失(a.竊盜、強盜與搶奪。b.旅館或交通工具業者處理失當所致。)


6.行李延誤費用(交通工具業者處理失當,致抵達目的地後10小時內仍未領得時。)


7.第三人責任險(因被保險人非故意之行為致第三人死亡、體傷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


8.旅行期間居家竊盜險(因竊盜致其住所毁損或其內動產毁損滅失。)


詳細條款:


安達產物海外旅行綜合保險(個人保障型) 共同條款



安達產物海外突發疾病健康保險


美商安達保險海外急難援助ACE Assistance 服務內容(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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