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4 更新

公家單位之賠償:各單位都採一年一約制,故受傷想求償時再上官網查看最新資訊即可

 雪霸投保意外險,遊憩登山有保障                 << 超讚
 (取得入園及入山許可證的登山遊客)
 http://www.spnp.gov.tw/Mobile/Article.aspx?lang=1&a=abAPE6z1nKY%3D

 玉山國家公園推動辦理「園區公共意外責任險」及「登山意外保險」。 << 普普
 (核准入園繳費住宿排雲山莊之遊客)
 http://www.ysnp.gov.tw/faq_messages.aspx?id=56&pn=1

 落石意外多 太管處為遊客保意外險                 << 普普
 (限合約內容規定的24處步道,以及35處停車場內)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15256

 林務局 買門票,送保險-安心暢遊國家森林遊樂區          << 普普
 (需主動在入園時填寫表單繳交)  
 http://www.forest.gov.tw/ct.asp?xItem=28444&ctNode=1787&mp=1


保險公司對登山活動的不保/限額:
基本上這些是網路上找的資料,可以跟自己的保險業務員再確認,若有出入者請告知~~

富邦:凡於旅行期間從事「裝備登山」、「裝備潛水」、「滑雪」、「溯溪」、「衝浪」活動者,旅
行平安保險的投保保額以NT$2,000,000為限。
    國內-持甲種入山登記者,保額上限為ADD 200萬MR 5萬。
    國外-攀登3,000公尺(含)以上,不予承保。

明台產物:旅遊綜合保險:凡於旅遊期間從事滑雪、衝浪、潛水、裝備登山、溯溪活動者,投保保額
以NT$300萬為限。

國泰人壽:三千公尺以上高山意外險最高保額100萬

三商美邦:三千公尺以上高山意外險最高保額100萬

台灣人壽旅行平安保險承保限制條件
保險人以下列活動為本次旅行主要目的者,台灣人壽不予承保 風浪板、水上摩托車、潛水、滑水、
滑雪、雪車、滑翔機、輕航機、跳傘、攀岩、溯溪、泛舟、釣魚、裝備登山、消防演習、急難救助、
遊行(抗爭、選舉)。
註:(裝備登山:備有登山鞋、帳篷、背包、爐具等或其他相關登山裝備者)

第一產物保險:找不到相關訊息 (找不到相關訊息者,理論上就是沒有保額限制)

南山人壽旅行平安保險 南山人壽可以投旅平險(高山可使用)限額300萬元 ( by 噗噗小鈴)

新光人壽旅行平安保險 找不到相關訊息 http://www.ezanla.com/travel/lifeta/skp/download01.pdf

美亞產物:找不到相關訊息 http://www.ezsafe.com.tw/order/travel/document/rule_chartis_424.pdf

旺旺友聯:找不到相關訊息 http://www.ezsafe.com.tw/order/travel/document/rule_union.pdf


另國泰產險公司之元信保險代理公司規畫一個專屬登山人之意外保險專案:
http://www.mountaineering.org.tw/mountaineering-c/modules/newbb/viewtopic.php?
forum=26&post_id=1006#forumpost1006

 

案例:


案例一 南山人壽&國華人壽:肺水腫死亡→
南山旅行平安保險500萬,理賠500萬;
南山旅行平安保險集體險200萬,理賠200萬;
南山壽險之附加個人人身意外平安保險50萬,理賠50萬;
國華多倍安心保障計劃傷害保險 300萬,理賠300萬

案例細節:http://www.mountain.org.tw/WebBBS/Message/One.aspx?MessageID=13744

案例二 南山人壽:嚴重高山症死亡→
南山意外險800萬,理賠800萬;
南山旅平險1000萬,判賠100萬

承審法院判決南山人壽須理賠人身意外險800萬元,不過考量旅行平安險千萬元的部分,南山人壽為
了排除風險,原本契約就對攀登山嶺者有附註投保限額為100萬元,因此總計判准理賠900萬元確定。

案例細節:
http://www.ins104.com.tw/library/PPTViewer775.aspx?ppt=ndHAFkjo4QQjLB83sik%
2B57xKDryZm8ekPA9wU6hZjSY%3D

案例三 第一產物保險:休克死亡→旅平險判賠200萬

登山休克非病死 保險公司判賠【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2012.04.15 02:28 am
桃園縣蕭姓男子登南湖大山時休克死亡,保險公司以病死非意外拒賠,法官查出他5年無就醫紀錄,
沒有心臟病史,且山友也作證「他身體很好,是山難」,法官因此認定是意外死亡,判保險公司要付
200萬元保險金。由於蕭姓男子出發前由隊友統一辦了旅遊平安險,家屬認為是意外死亡,向保險公
司求償遭拒,打官司討公道。

 

山難發生頻繁後,保險公司漸漸會把登山保險作限額的動作,
建議大家還是把自己的壽險保額提高些,或可保較高額度一年一保的意外險~
以防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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